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常见问题解答
中国农业银行2024年存量个人住房贷款利率调整客户关注问题解答
- 发布时间:2025-01-24 21:40:53
- 作者:天博平台官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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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4年10月12日,我行发布《中国农业银行关于调整存量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有关操作事项的公告》(以下简称《操作事项公告》),明确降低存量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(以下简称“房贷”)利率操作性安排。
为贯彻落实党中央、国务院决策部署,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,按照《中国人民银行公告〔2024〕第11号》(以下简称《公告》)和《关于批量调整存量的倡议》(以下简称《倡议》)要求,我行积极组织实施相关工作。2024年10月12日,我行发布《中国农业银行关于调整存量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有关操作事项的公告》(以下简称《操作事项公告》),明确降低存量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(以下简称“房贷”)利率操作性安排;对符合《公告》和《倡议》要求的客户,2024年10月25日起主动进行批量下调。现将客户集中关注的问题解答如下:
答:凡是符合《公告》和《倡议》要求的首套、二套及以上存量房贷均予以调整。2023年已经调整过加点幅度的存量房贷也包含在内。
答:为便利您的操作,凡是符合《公告》和《倡议》要求的,我行将于2024年10月25日起批量下调,无需申请。对固定利率或参考贷款基准利率定价的房贷客户,需先申请转换为以LPR为定价基准的浮动利率贷款,符合本次利率调整政策的,再进行利率调整。
答:我行发布的《操作事项公告》和批量调整的结果,具有法律上的约束力,请您放心。调整完成后,我行会以短信形式告知,您也可到我行营业网点打印业务凭证。短信和业务凭证均具有法律效力。
答:您可于2024年10月25日起,通过农行手机银行、贷款经办行、95599、营业网点等渠道,查询本人存量房贷利率调整结果,请您及时关注。如果您通过手机银行查询,可登录农行“手机银行—贷款—存量房贷利率调整”查询。
答:本次房贷利率调整仅就加点(加点可为负值,下同)部分做调整,房贷利率的LPR部分在下次重定价日之前不会发生变化。
答:为便利操作,您可通过农行“手机银行—贷款—查看详情—个人住房贷款—用款记录—还款详情—还款计划”,查询每月还款计划。请您及时关注存量房贷利率调整后的还款金额变化情况。
8我的房贷是按二套房利率发放的,现已满足首套房贷政策,本次需要先转为首套房贷再进行利率调整吗?
答:除北京、上海、深圳等存在新发放房贷利率加点下限以外的地区,存量房贷利率调整不区分首套、二套及以上,因此不需要转为首套房贷。对于北京、上海、深圳等地区,已符合二套转首套住房贷款标准的房贷客户,可通过农行手机银行或贷款经办行提出申请。具体以当地政策要求为准,详情请咨询贷款经办行。
9固定利率或参考贷款基准利率定价的房贷客户,如何申请转换为以LPR为定价基准的浮动利率贷款?
答:固定利率或参考贷款基准利率定价的房贷客户,可通过农行手机银行或贷款经办行提出转换申请,转换为以LPR为定价基准的浮动利率贷款,利率以最近一个月相应期限LPR为定价基准加点形成,加点幅度等于原合同利率水平与最近一个月相应期限LPR的差值。如您通过手机银行申请转换,可登录农行“手机银行—贷款—存量房贷利率调整”办理。
目前新发放房贷利率是在LPR(贷款市场报价利率)基础上加减点确定的,本次调整不涉及LPR,仅调整利率加减点。
为协助广大新老客户做好存量个人住房贷款利率调整工作,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。对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个人住房贷款,将进行存量房贷利率调整。
根据《中国人民银行公告[2024]第11号》和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《关于批量调整存量房贷利率的倡议》有关要求及《中国银行关于开展存量个人住房贷款利率调整的公告》,我行将于2024年10月25日起,对存量个人
根据《中国人民银行公告[2024]第11号》和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《关于批量调整存量房贷利率的倡议》有关要求,我行将于2024年10月25日起,对存量个人住房贷款利率进行批量调整。
为贯彻落实中国人民银行公告〔2024〕第11号,积极做出响应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《关于批量调整存量房贷利率的倡议》,我行拟于2024年10月25日对合乎条件的存量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进行批量调整。
每位客户存量住房贷款下降幅度取决于您当前的贷款执行利率、所在城市目前执行的新发放房贷利率政策下限等多种因素,我行将按照金融管理部门相关要求和倡议做调整,预计将于10月12日通过官网、微信公众号
合乎条件的存量个人住房贷款,我行于2024年10月25日集中批量调整合同贷款利率,批量调整后于当日起按新的利率水平执行,调整前利息按原合同利率水平计算。
按照《中国人民银行公告〔2024〕第11号》(以下简称《公告》)和《关于批量调整存量房贷利率的倡议》(以下简称《倡议》)要求,更好服务客户,我行现就调整存量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(以下简称“房贷”)利
建行将在2024年10月25日对符合条件的存量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进行批量调整。相关事项可查看建行2024年10月12日在官网、微信公众号发布的《中国建设银行关于2024年批量调整存量房贷利率操作事项的公告》
2024年10月21日贷款市场报价利率(LPR)为:1年期LPR为3.1%,5年期以上LPR为3.6%。以上LPR在下一次发布LPR之前有效。
6月26日,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、中国人民银行北京市分行、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北京监管局、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联合印发《关于优化本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政策措施的通知》(以下简称《通知
对于贷款购买首套住房的居民家庭,最低首付款比例不低于30%。对于贷款购买二套住房的居民家庭,所购住房位于城六区(东城、西城、朝阳、海淀、丰台、石景山区)的,最低首付款比例不低于50%;所购住房位于
【导语】:2024年10月12日,我行发布《中国农业银行关于调整存量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有关操作事项的公告》(以下简称《操作事项公告》),明确降低存量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(以下简称“房贷”)利率操作性安排。
为贯彻落实党中央、国务院决策部署,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,按照《中国人民银行公告〔2024〕第11号》(以下简称《公告》)和《关于批量调整存量的倡议》(以下简称《倡议》)要求,我行积极组织实施相关工作。2024年10月12日,我行发布《中国农业银行关于调整存量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有关操作事项的公告》(以下简称《操作事项公告》),明确降低存量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(以下简称“房贷”)利率操作性安排;对符合《公告》和《倡议》要求的客户,2024年10月25日起主动进行批量下调。现将客户集中关注的问题解答如下:
答:凡是符合《公告》和《倡议》要求的首套、二套及以上存量房贷均予以调整。2023年已经调整过加点幅度的存量房贷也包含在内。
答:为便利您的操作,凡是符合《公告》和《倡议》要求的,我行将于2024年10月25日起批量下调,无需申请。对固定利率或参考贷款基准利率定价的房贷客户,需先申请转换为以LPR为定价基准的浮动利率贷款,符合本次利率调整政策的,再进行利率调整。
答:我行发布的《操作事项公告》和批量调整的结果,具有法律上的约束力,请您放心。调整完成后,我行会以短信形式告知,您也可到我行营业网点打印业务凭证。短信和业务凭证均具有法律效力。
答:您可于2024年10月25日起,通过农行手机银行、贷款经办行、95599、营业网点等渠道,查询本人存量房贷利率调整结果,请您及时关注。如果您通过手机银行查询,可登录农行“手机银行—贷款—存量房贷利率调整”查询。
答:本次房贷利率调整仅就加点(加点可为负值,下同)部分做调整,房贷利率的LPR部分在下次重定价日之前不会发生变化。
答:为便利操作,您可通过农行“手机银行—贷款—查看详情—个人住房贷款—用款记录—还款详情—还款计划”,查询每月还款计划。请您及时关注存量房贷利率调整后的还款金额变化情况。
8我的房贷是按二套房利率发放的,现已满足首套房贷政策,本次需要先转为首套房贷再进行利率调整吗?
答:除北京、上海、深圳等存在新发放房贷利率加点下限以外的地区,存量房贷利率调整不区分首套、二套及以上,因此不需要转为首套房贷。对于北京、上海、深圳等地区,已符合二套转首套住房贷款标准的房贷客户,可通过农行手机银行或贷款经办行提出申请。具体以当地政策要求为准,详情请咨询贷款经办行。
9固定利率或参考贷款基准利率定价的房贷客户,如何申请转换为以LPR为定价基准的浮动利率贷款?
答:固定利率或参考贷款基准利率定价的房贷客户,可通过农行手机银行或贷款经办行提出转换申请,转换为以LPR为定价基准的浮动利率贷款,利率以最近一个月相应期限LPR为定价基准加点形成,加点幅度等于原合同利率水平与最近一个月相应期限LPR的差值。如您通过手机银行申请转换,可登录农行“手机银行—贷款—存量房贷利率调整”办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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